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税费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9号
为贯彻落实中办、国办印发的《MG冰球突破试玩》,深入推进税务领域“放管服”改革,优化营商环境,切实减轻纳税人、缴费人申报负担,根据《Mg冰球突破试玩》(税总发〔2021〕14号),现将简并税费申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自2021年6月1日起,纳税人申报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、房产税、车船税、印花税、耕地占用税、资源税、土地增值税、契税、环境保护税、烟叶税中一个或多个税种时,使用《Mg冰球突破试玩》(附件1)。纳税人新增税源或税源变化时,需先填报《Mg冰球突破试玩》(附件2)。《Mg冰球突破试玩》(附件3)所列文件、条款同时废止。
二、自2021年5月1日起,海南、陕西、大连和厦门开展增值税、消费税分别与城市维护建设税、教育费附加、地方教育附加申报表整合试点,启用《Mg冰球突破试玩》、《MG冰球突破试玩》、《MG冰球突破试玩》及其附列资料和《MG冰球突破试玩》(附件4-10),《MG冰球突破试玩》(附件11)所列文件、条款同时暂停执行。
特此公告。
国家税务总局
2021年4月12日